2025年伊始,多省份开启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进程。重庆、四川、山西、新疆、贵州等地在1月和2月已率先完成调整。紧接着,广东省和福建省也相继发布通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一举措将直接影响众多劳动者的收入,意义重大。 2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对全职和兼职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此次调整分为4类标准: 广州、深圳作为一类地区,广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500元/月,深圳市为25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23.7元/小时; 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执行二类标准,统一调整为2080元/月,19.8元/小时; 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属于三类地区,标准为1850元/月,18.3元/小时; 韶关、河源、梅州等10个市执行四类标准,为1750元/月,17.4元/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涵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津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项目。 早在1月27日,福建省人社厅便发布《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5年4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且保留4档标准。 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6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5元/小时; 第二档调整为2195元/月,23元/小时; 第三档是2045元/月,21.5元/小时; 第四档为1895元/月,20元/小时。 与现行标准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4.03%,小时最低工资平均增幅4.1%。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规定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涵盖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广大上班族将从中受益。加班费计算基数会相应提高,对于经常加班的人来说,意味着加班收入增加;社保缴纳基数提高,部分人群能享受到更高的社保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带薪假期待遇也会提升,若基本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休假时的收入也会增多;以厦门市为例,失业金领取标准与最低工资挂钩,上调后失业人员能领取到更多失业金,生活更有保障。此外,这一调整还能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循环,同时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红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也能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广大劳动者应密切关注所在地区工资调整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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